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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基督長老會阿根廷教會附設愛育學校
一0一學年度漢字文化節硬筆字寫字比賽
一、實施依據:依20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行事曆之教務處工作計畫辦理。
二、實施目的:培養學生寫字興趣,並陶冶學生性情,促進其身心健康。
三、實施日期:2012年07月07日(星期六)上午第三節課。
四、實施地點:副堂(幼兒、學前、一年級在教室)
五、實施對象:全校學生(幼兒班認注音符號、學前班寫注音符號比賽)。
1.比賽時間以四十分鐘為原則,須準時進場,遲到十分者不得進場。
2.書寫內容前一週(06月30日)公佈。
3.比賽用紙由教務處統籌分發使用。
4.比賽用具(例如:鉛筆、原子筆)由參賽學生自行準備。
5.評審人員由本校老師們擔任。每一份寫字稿必須通過校長、教務主任及三位老師共同審
核,
6.比賽成績依學年別分別評比。
3.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,未寫完者,每少寫一字扣3分。
七、評分標準:
1.筆勢與力道60%
2.整潔與美觀40%
3.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,未寫完者,每少寫一字扣3分。
八、獎 勵:依班級人數錄取成績優良者。
九、評審人員由本校老師們擔任,比賽成績於下學期開學後二週(即八月十一日)公佈於教務處公
佈欄,並於放學集合時間頒獎。
十、本實施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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