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基督長老會阿根廷教會附設愛育學校

一0一學年度漢字文化節硬筆字寫字比賽

一、實施依據:依20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行事曆之教務處工作計畫辦理。

二、實施目的:培養學生寫字興趣,並陶冶學生性情,促進其身心健康。

三、實施日期:2012年07月07日(星期六)上午第三節課。

四、實施地點:副堂(幼兒、學前、一年級在教室)

五、實施對象:全校學生(幼兒班認注音符號、學前班寫注音符號比賽)。

  1.比賽時間以四十分鐘為原則,須準時進場,遲到十分者不得進場。

  2.書寫內容前一週(06月30日)公佈。

  3.比賽用紙由教務處統籌分發使用。

  4.比賽用具(例如:鉛筆、原子筆)由參賽學生自行準備。

  5.評審人員由本校老師們擔任。每一份寫字稿必須通過校長、教務主任及三位老師共同審
核,

    6.比賽成績依學年別分別評比。

3.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,未寫完者,每少寫一字扣3分。

七、評分標準:

1.筆勢與力道60%

2.整潔與美觀40%

3.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,未寫完者,每少寫一字扣3分。

八、獎 勵:依班級人數錄取成績優良者。

九、評審人員由本校老師們擔任,比賽成績於下學期開學後二週(即八月十一日)公佈於教務處公
佈欄,並於放學集合時間頒獎。

十、本實施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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